關于對中標企業承諾人員實行電子押證的通知
關于對中標企業承諾人員實行電子押證的通知
煙臺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文件
煙建招[2008]3號
關于對中標企業承諾人員實行電子押證的通知
各縣市區招標辦,有關建設單位,各招標代理公司、投標企業:
為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公示管理,促進投標企業誠信守諾,切實解決中標承諾人員與施工現場在崗人員不一致問題,更好地維護招投標市場秩序,現就中標企業項目部人員和主要技能工人實行電子押證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標承諾進場人員實行電子押證。按照《關于規范開標評標活動加強監督執法的通知》(煙建招[2006]3號文)的要求,評標結束4小時內,招標代理公司將預備中標人(含分包企業)承諾的項目(監理)部人員和主要技能工人的執業資格(崗位資格)證件原件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掃描公示后,交招投標監督部門核驗備查。公示期滿后,中標人持已備案中標通知書領回證件原件,不再押存,公示人員證件信息存入建設工程信息網數據庫,實行電子押證,人員變更、注銷實行電子管理。各招標代理公司、投標企業可通過網絡檢索押證信息,防止重復投標。外地進煙中標企業暫不實行電子押證,仍押存原件。
二、人員變更與退押。需變更押證人員的企業,按照《關于對招標工程實施跟蹤稽查的意見》(煙建招[2005]10號)的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同意后,一周內報招投標監督部門變更備案,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進行變更,書面變更材料留存施工現場項目(監理)部。變更后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崗位資格(證件),其等級、能力(業績)不得低于原來人員,否則不予備案。撤換下來的項目經理(總監),一年內不得參加新的項目投標。需退證的企業,除提供煙建招[2005]10號文規定的資料外,對已竣工驗收的,還應提供經建設單位認可的竣工結算(決算)資料,經監督部門備案,辦理電子退押、注銷相關證件。
三、有關要求。中標公示、押證是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電子押證不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助于預防弄虛作假、掛靠等問題的發生。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各招標代理公司要安排專人,及時對預備中標人的證件進行掃描、公示、退證。要高度負責,認真進行網絡檢索,確保電子押證信息的準確性,切實預防人員證件弄虛作假。招標代理未按規定時限公示掃描押證或與投標人串通弄虛作假的,投標人弄虛作假、不履行投標承諾、私自變更人員不及時備案、未退押重復投標的,一經發現,將按照煙臺市建設局《關于加強不良行為記錄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通知》中不良行為標準第4、5、6、56條規定,對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各縣市區可結合當地實際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