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務招標有規可循 個人承攬分包作業被禁止
本報訊 北京市建委近日出臺并施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全國率先結束專業勞務分包招標投標無規可循的歷史。
《辦法》明確,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其中,專業分包在200萬元以上、專業分包在200萬元以下但含政府投資或者融資在100萬元以上的、勞務分包在50萬元以上必須進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招標。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施工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專業分包的招標方式應當與施工總承包的招標方式一致;勞務分包的招標方式由招標人自行確定;招標人應當在訂立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分包投標人必須具有相應的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或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參加投標。禁止個人承攬勞務分包作業。
《辦法》還對施工分包的招標投標中的各個環節進行了具體規定。該《辦法》的實施,不但為專業勞務招標投標主體提供了規范性的行為標準,也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市場監管提供了可靠依據,實現進一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目的。 (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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