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 2008年第52號
根據《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改投資〔2005〕983號)的規定,現將2008年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申請時間
2008年注冊申報自即日起開始。申請人應在2008年9月25日前向初審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因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繼續教育工作尚未開展,申請人在向初審機構提交申請材料時,不需提交繼續教育學時證明。初審機構向我委報送初審意見的最后期限是2008年10月29日。
二、注冊工作內容
(一)初始注冊;
(二)變更注冊(變更執業單位、變更專業);
(三)繼續注冊;
(四)注銷注冊。
三、注冊申請人范圍
(一)2003~2008年合法取得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初始注冊的;
(二)已獲得注冊證,要求變更注冊的;
(三)2005年獲得注冊證,注冊有效期將于今年到期,要求繼續注冊的;
(四)已獲得注冊證,應予注銷注冊的。
四、注冊申請人應當通過中國工程咨詢網(www.cnaec.com.cn),登錄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注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根據申請類別(初始注冊、變更注冊、繼續注冊、注銷注冊),填寫相應的申請內容。同時,申請人應通過管理系統打印文本文件,并在規定日期之前報送初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