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告知2011年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專家評審結果的通知
2011年工程咨詢單位資格申請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5年第23號)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文件(發改辦投資〔2011〕390號)的有關規定,我會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了2011年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的專家評審工作。現將專家評審結果告知你們,如對專家評審結果有異議,請你們務必在2011年7月1日(星期五)17:00前將反饋結果通知我會業務協調部(蓋章文件應傳真,原件應隨后寄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特別說明的事項:
1、專家評審意見需要通過《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查詢。具體操作方法:請持申請單位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管理系統”,點擊左側“查詢或修改資格申請信息記錄”按鈕進入,在“資格信息列表”頁面中,點擊本批次的“終審結論”,可以查詢到本批次專家評審結論和意見,若申請單位對專家評審結果有異議,請點擊:“不同意”按鈕,進入申訴意見填寫界面,申請單位應簡要填寫申訴事項及不同意的理由,并按要求蓋章、掃描申訴意見并上傳數據。
2、申報單位須將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情況說明和相應證明,傳真至我會業務協調部。申報單位人員和業績的證明都以原申報材料為基礎,補正材料一律無效。
3、有些單位在申報時,未填寫原資格證書中已有的專業和服務范圍或未按要求提供業績證明,不符合文件(發改辦投資〔2011〕390號)要求。若申請單位確系放棄已取得的專業、等級和服務范圍,接受按本次申請內容的評審認定,必須交回原資格證書;若維持原資格證書內容,必須撤回本次申請。兩者只能選擇其一。屬于這類情況的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表明意愿。
4、凡在兩個及以上工程咨詢單位執業的人員,當事單位應根據事實出具情況說明及證明文件。
5、凡專家評審意見為證明材料不真實的,應提供原件供查驗。
6、同時申請變更單位名稱的,變更名稱符合條件的將在公示階段予以更新。
7、管理系統的具體操作方法見附件。
8、聯系方式:
陳 杰 傳真:010-68364842 E-mail:[email protected]
白蓮翠 傳真:010-88386426 [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東塔樓1418室
郵政編碼:100037
附件:《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管理系統》反饋意見模塊操作指南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