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煙臺市預拌砂漿計價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規劃)建設管理局,有關企業:
為做好全市建設工程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現就預拌砂漿計價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使用普通預拌砂漿按現行消耗量定額現拌砂漿相應定額進行套用和換算,并按以下辦法對人工工日、材料、機械臺班進行調整:
(一)使用濕拌砂漿:扣除人工0.4工日/立方米(指砂漿用量),將現拌砂漿換算成濕拌砂漿,扣除相應定額子目中的灰漿攪拌機臺班。
(二)使用散裝干拌砂漿:扣除人工0.25工日/立方米(指砂漿用量),干拌砂漿和水的配合比按砂漿生產企業使用說明的要求計算,并將每立方米現拌砂漿換算成干拌砂漿1.75噸及水0.29噸,扣除相應定額子目中灰漿攪拌機臺班,另增加用電量2.15度立方米(指砂漿用量),該電費計入機械費中。
(三)使用袋裝干拌砂漿:扣除人工0.16工日/立方米(指砂漿用量),干拌砂漿和水的配合比按砂漿生產企業使用說明的要求計算,并將每立方米現拌砂漿換算成干拌砂漿1.75噸及水0.29噸。
以上人工、材料、機械費應列入省價直接費中。
二、使用散裝干拌砂漿發生的散裝罐體租賃費和進出場費按實際發生計入結算。
三、該調整辦法和現行的建筑與裝飾、安裝、市政、古建園林、修繕工程定額配套使用。預拌砂漿與傳統砂漿的對應關系參照國家行業標準《預拌砂漿應用技術規程》(JGJ/T223-2010)。
四、該標準自通知下發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城鄉建設 預拌砂漿 計價 通知
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11年6月21日印發
信息來源:煙臺工程建設標準造價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