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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資料之 合同管理資料
1、工程臨時延期報審表
工程臨時延期報審是指發生了非承包單位原因,施工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承擔的延期責任事件后,承包單位提出的工期索賠,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核確認。
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簽發《工程臨時延期報審表》,并依據施工合同中有關工期的約定及工期拖延和影響工期事件的事實和程度,影響工期事件對工期影響的量化程度來確定工程延期的時間。
(1)資料表式(表1.1)。
表1.1工程臨時延期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
致: (監理單位)
根據施工合同條款——條的規定,由于——原因,我方申請工
程延期,請予以批準。
附件:1.工程延期的依據及工期計算:
合同竣工日期:
申請延長竣工日期:
2.證明材料。
承包單位(章):
項目經理:
日 期: |
審查意見:
口暫時同意工期延長——日歷天。使竣工日期(包括已指令延長的工期)從原來的 年
——月——日延遲到——年——月——日,請你方執行。
口不同意延長工期,請按約定竣工日期組織施工。
說明:
項目監理機構(章):
總監理工程師:
日 期:
|
(2)填表說明
①“根據施工合同條款——條的規定”填寫提出工期索賠所依據的施工合同條目。
②“由于——原因”填寫導致工期拖延的事件。
③“工期延期的依據及工期計算”指索賠所依據的施工合同條款、導致工程延期事件的事實、工程拖延的計算方式及過程。
④“合同竣工日期”指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確定的竣工日期或已最終批準的竣工日期。
⑤“申請延長竣工日期”指“合同竣工日期”加上本次申請延長工期后的竣工日期。
⑥“證明材料”指導致工程延期的原因、計算依據等有關證明文件。
⑦“審查意見”指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所報資料進行審查,與監理同期記錄進行核對、計算,并將審查情況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同意臨時延期時在暫時同意工期延長前“口”內劃“√”,延期天數按核實天數;否則,在不同意延長工期前“口”內劃“√”。其中,“使竣工日期”指“合同竣工日期”;“延遲到的竣工日期”指“合同竣工日期”加上暫時同意延期天數后的日期。
⑧“說明”指總監理工程師同意或不同意工程臨時延期的理由和依據。
⑨“承包單位”指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法人單位的項目經理部級,簽章有效。
⑩“項目經理”指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法人單位的項目經理部級的項目經理,簽字有效。
11“項目監理機構”指與建設單位簽訂監理合同的法人單位指派到施工現場的項目監理機構,簽章有效。
12“總監理工程師”指與建設單位簽訂監理合同的法人單位指派到施工現場的項目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有效。
(3)資料要求
①本表由承包單位填報,加蓋公章,項目經理簽字,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初審符合要求后簽字,由總監理工程師最終審核加蓋項目監理機構章,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執行。
②承包單位提請工程臨時延期報審時,提供的附件包括工程延期的依據及工期計算、合同竣工日期、申請延長竣工日期、索賠金額的計算。證明材料應齊全真實,對任何不符合附件要求的資料,承包單位不得提請報審,監理單位不得簽發報審表。
③臨時延期批準時間不能長于工程最終延期批準的時間。
④總監理工程師在簽認工程延期前應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協商,宜與費用索賠一并考慮處理。
(4)關于工程臨時延期報審程序
①承包單位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延期(工期索賠)意向通知書。
②總監理工程師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收集與延期有關的資料。
③承包單位在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臨時延期報審表》。
④總監理工程師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初步審查《工程臨時延期報審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⑤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簽署《工程臨時延期報審表》,或在施工合同規定期限內發出要求承包單位提交有關延期的進一步詳細資料后,按上述程序進行。
⑥總監理工程師在做出臨時延期批準時,不應認為其具有臨時性而放松控制。
(5 ) 確認臨時延期的基本條件
①工程變更指令導致的工程量增加;
②合同中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
③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④由建設單位造成的任何延誤、干擾或障礙等;
⑤承包單位自身外的其他原因。
2、費用索賠報審表
費用索賠報審表是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費用索賠的事項,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查、確認和批復的資料。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簽發《費用索賠報審表》,或發出要求承包單位提交有關費用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
承包單位提出費用索賠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第6.3.2款所規定的條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予以受理,并應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進行協商。
(1) 資料表式(表2.1)。
表2.1費用索賠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
致: (監理單位)
根據施工合同條款 條的規定,由于 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賠金額(大寫) 元,請予以批準。
附件:
1.索賠的詳細理由及經過;
2.索賠金額的計算;
3.證明材料。
承包單位(章):
項目經理:
日 期: |
審查意見:
口不同意此項索賠。
口同意此項索賠,金額為(大寫)——。
同意/不同意索賠的理由:
索賠金額的計算:
項目監理機構(章):
總監理工程師:
日 期: |
(2)填表說明
①“根據施工合同條款----------條的規定”填寫提出費用索賠所依據的施工合同條目。
②“由于-----------的原因”填寫導致費用索賠的事件。
③“索賠的詳細理由及經過”指索賠事件造成承包單位直接經濟損失,索賠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單位的責任發生的詳細理由及事件經過。
④“索賠金額的計算”指索賠金額計算書。
⑤“證明材料”指上述兩項所需的各種憑證。
⑥“審查意見”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所報資料審查,與監理同期記錄核對、計算,并將審查情況報告總監理工程師。不滿足索賠條件的,總監理工程師在不同意此項索賠前“口”內劃“√”;滿足索賠條件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分別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協商,達成一致或總監理工程師公正地自主決定后,在同意此項索賠前“口”內劃“√”,并填寫商定(或自主決定)的金額。
⑦“同意/不同意索賠的理由”指總監理工程師同意、部分同意或不同意索賠的理由和依據。
(3)資料要求
①承包單位提請報審費用索賠提供的附件:索賠的詳細理由及經過、索賠金額的計算、證明材料必須齊全真實,對任何形式的不符合費用索賠的內容,承包單位不得提出申請。
②項目監理機構必須認真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附件資料,填寫復查意見,索賠金額的計算應附附頁計算依據。
③承包單位必須加蓋公章,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監理機構必須加蓋公章,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分別簽字。
④本表由承包單位填報。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理工程師簽發。
(4)監理機構對費用索賠的審查和處理程序
①承包單位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②總監理工程師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③承包單位在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申請表;
④總監理工程師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第6.3.2款所規定的條件時予以受理;
⑤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費用索賠審查,并在初步確定一個額度后,與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協商。
(5)總監理工程師附送索賠審查報告的內容
總監理工程師在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時,可附一份索賠審查報告。索賠審查報告分正文、附件兩個部分。
正文包括受理索賠的日期,工作概況,確認的索賠理由及合同依據,經過調查、討論、協商而確定的計算方法及由此而得出的索賠批準額和結論。
附件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對索賠的評價,承包單位索賠報告及其有關證據、資料。
3、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
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是在影響工期事件全部結束后,項目監理機構在詳細研究并評審影響工期的全部事件及其對工程總工期影響的基礎上,批準承包單位最終有效延期時間的資料。
總監理工程師在簽認工程延期前應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協商,宜與費用索賠一并考慮處理。
(1)資料表式(表3.1)。
(2)填表說明
①“根據施工合同條款——條的規定,我方對你方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請……”分別填寫處理本次延長工期所依據的施工合同條目和承包單位申請延長工期的原因。
②“第 號”填寫承包單位提出的最后一個(工程臨時延期報審表)編號。
③若不符合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延期條款或計算不影響最終工期,項目監理機構在不同意延長工期前“口”內劃“√”,需延長工期時在同意延長工期前“口”內劃“√”。
④同意工期延長的日歷天數為由于影響工期事件原因使最終工期延長的總天數。
⑤原竣工日期指承包合同簽訂的工程竣工日期或已批準修改的竣工日期。
⑥延遲到的竣工日期指原竣工日期加上同意工期延長的日歷天數后的日期。
⑦“說明”欄應翔實說明本次影響工期事件和工期拖延的事實和程度,處理本次延長工期所依據的施工合同條款,工期延長計算所采用的方法及計算過程等。
表3.1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
工程名稱: 編號:
致: (承包單位) ,
根據施工合同條款——條的規定,我方對你方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請(第
——號)要求延長工期日歷天的要求,經過審核評估:
口最終同意工期延長——日歷天。使竣工日期(包括已指令延長的工期)從原來的 年
——月——延遲到——年——月——日。請你方執行。
口不同意延長工期,請按約定竣工日期組織施工。
說明:
項目監理機構(章):
總監理工程師:
日 期: |
(3)資料要求
①最終延期時間是指承包商對一次影響工期事件的終結或最終延期申請批準后的累計時
間,但并不是每一項延期時間的累加,如果后面批準的延期內包含有前一個批準延期的內容,
則前一項延期的時間以累計。
②最終延期的提出應依據真實,審查批復必須嚴格,延時必須發生在關鍵線路上。
③承包單位提出工程延期和批準延期均必須在規范限定的時問內。
④工程最終延期審批項目監理機構必須加蓋公章,經專業監理工程師簽字,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簽字后發出,不得代簽和加蓋手章,不簽字無效。
⑤本表由項目監理機構填寫,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簽字后下發。
(4)工期延期批準的協商和時間確定
①延期批準的協商
項目監理機構在做出臨時工程延期或最終工程延期批準之前,均應與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協商;項目監理機構審查和批準臨時延期或最終工程延期的程序與費用索賠的處理程序相同。
②工程延期時間的確定
計算工程延期批準值的直接方法就是通過網絡分析計算,對于一些工程變更或明顯處于關鍵線路上的工程延誤,也可以通過比例分析法或實測法得出結果。
(5)確定工程延期批準的時間和步驟
①項目監理機構在審批工程延期時,應依下列情況確定批準工程延期的時間:
a.施工合同中有關工程延期的約定;
b.工期拖延和影響工期事件的事實和程度;
c.影響工期事件對工程影響的量化程度。
②在確定各影響工期事件對工期或區段工期的綜合影響程度時,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a.以事先批準的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為依據,確定假設工程不受影響工期事件影響時應該完成的工作或應該達到的進度;
b.詳細核實受該影響工期事件影響后,實際完成的工作或實際達到的進度;
c.查明因受該影響工期事件的影響而受到延誤的作業工種;
d.查明實際的進度滯后是否還有其他影響因素,并確定其影響程度;
e.最后確定該影響工期事件對工程竣工時間或區段竣工時間的影響值。
4、合同爭議、違約報告及處理意見
(1)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合同爭議時,項目監理機構為調解合同爭議所達成(或提出)的處理意見。 -
(2)合同爭議的調解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第6.5節的規定。
(3)合同爭議處理意見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并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送達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
5、合同變更資料
合同變更資料包括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補充協議和合同解除有關資料。
承包合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程序,合同解除時項目監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第6.6節的規定處理善后工作,并翔實記錄處理的過程和有關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