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成人av在线免播放观看,青青河边草高清免费版新闻,91精品福利在线

煙臺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規定

2008-08-13 |   點擊量:1958

分享:

煙臺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政府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管理,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政府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和招標能力,并經煙臺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采購辦”)資格認定后,從事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接受委托,按照法定程序和特定方式對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組織采購活動,自覺接受市采購辦的監督。
      第三條 市采購辦為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審批機關,未經批準認定的社會中介機構,不得從事煙臺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業務。
      第四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在從事煙臺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業務時,應當執行本規定。
      第二章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成立的條件、申請與批準
      第五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社會招標中介機構,經市采購辦批準,可以取得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
      (一)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熟悉政府采購、招投標及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有一定數量的經濟、法律和技術等專業人員,其中,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人員應占在職員工總數的50%和10%以上;
      (四)接受市采購辦或市級以上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的人員比例達到機構人員的30%以上;
      (五)建立了規范的供應商、專家及招投標業務信息庫;
      (六)能認真執行政府采購法規、政策和規定,申請資格前三年內沒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無不良執業記錄;
      (七)自覺接受市采購辦的監督;
      (八)市采購辦認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凡欲取得集中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應當向市采購辦提出申請,并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一)招標代理資質證書、事業單位代碼證書或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副本及有效復印件;
      (二)機構設置、法人代表及主要經濟、技術及管理人員簡況和供應商、專家及招投標業務信息庫有關資料;
      (三)近三年機構的運作和經營情況;
      (四)機構章程、業務規范、程序及內部管理制度;
      (五)承擔某領域或項目政府采購的能力分析報告。
      第七條 市采購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認定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并發給《煙臺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同時核準其代理的業務范圍。
      第三章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一)接受委托,承辦集中采購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以及其他受委托進行的政府采購活動;
      (二)經市采購辦推薦,承辦縣市區政府采購業務;
      (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招標文件等,核實投標人的資格;
      (四)依法獨立開展集中采購招標等活動,按照規定收取采購文件制作費、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按規定付給專家勞務費等,組織簽訂合同;
      (五)經市采購辦授權,對供應商的違規違約行為進行了解,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市采購辦批準;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規范操作;
      (二)代理集中采購業務時,必須在市采購辦核準的范圍內由專人負責開展業務,自覺接受市采購辦的管理和監督;
      (三)維護采購委托人、投標(或報價)供應商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四)依法發布采購信息,編制采購文件,向潛在的政府采購供應商有償提供采購文件,并負責對采購文件進行解釋;
      (五)對在業務代理中知悉的不能公開的商業和各類招標信息秘密,承擔保密責任;
      (六)設立專家庫支持系統;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府采購制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業務規范
      第十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按下列程序組織集中采購活動:
      (一)接受項目委托。市采購辦按照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及臨時確定的采購項目,對采購單位提報的經市財政局審核批準的采購項目需求等詳細資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和有關規定的,由市采購辦通知采購單位該項目正式進入政府采購程序,并會同采購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委托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組織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在3日內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項目委托采購協議書》(統一格式)一式三份,采購單位、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市采購辦各執一份。
      (二)確定采購方式。市采購辦根據項目的不同特點,會同采購單位和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確定采購方式。采購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和詢價等方式,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采購方式一經確定,未經市采購辦允許不得擅自更改。
      (三)編制采購文件。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及時、主動與采購單位聯系,詳細了解采購需求,按照有關規定草擬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的編制應做到充分、細致、周密、嚴謹,需要對采購方案進行專家論證的,還應當邀請專家會同采購單位對項目方案進行論證,直至達到項目要求。
采購文件編制結束后,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及時送達采購單位審閱,無異議后一式兩份報市采購辦審查備案。如因采購文件出現遺漏等原因造成采購活動失敗或受到供應商投訴甚至造成經濟損失的,市采購辦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發布采購信息?!吨袊斀泩蟆?、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煙臺政府采購網站和《煙臺日報》為煙臺市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指定媒體。采購信息發布前,采購文件、采購信息應先報市采購辦審核。采購信息發布后,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將刊登的公告復印件報送市采購辦備案。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發布的采購信息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
      2、招標(或其他方式)項目的名稱、概況、數量或招標(或其他方式)項目的性質、采購方式、實施地點和時間;
      3、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4、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采購文件的售價;
      5、投標(或報價)截止時間;
      6、開標時間和地點。
      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到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少于20日;競爭性談判不得少于7日;其他方式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該充分考慮和預見由于采購信息發布受眾范圍的大小等因素而出現參加投標(或報價)供應商數量不足的情況,除發布采購信息外還應采取邀請等方式,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供應商參加投標(或報價)。
      (五)發售采購文件。采購信息自發布之日起即可對外發售采購文件,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對購買采購文件的供應商名稱、數量等情況進行保密。
      (六)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采購單位代表和專家組成,其中專家應占總人數的三分之二,采購單位代表只有一票評標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評審小組應由5人以上單數組成;采用其他采購方式的,評審小組應由3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在確定評標專家時,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標專家;對技術復雜、專業性極強以隨機抽取方式難以確定合適專家的項目,報經市采購辦同意,可以采取選擇性方式確定。
      (七)召開評審會議。評審會議包括開標、評標、定標,市采購辦和市監察局等部門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評審會議應按如下程序進行:
      1、收取投標保證金。在開標會場,集中采購機構應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向投標(或報價)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未交納投標保證金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招標投標活動。
      2、簽收投標(或報價)文件。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在簽收投標(或報價)文件時應檢查投標(或報價)的密封情況,超過投標(或報價)截止時間或密封不好的文件概不接收。
      3、參加開標會議的人員組成。參加開標會議的人員應由參與投標(或報價)的供應商代表、采購單位代表、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有關人員、市采購辦、市監察局和公證人員組成。評審會議由集中采購代理機構人員主持。
      4、檢查投標(或報價)文件的密封情況。在唱標之前,應在公證部門及監督部門的監督下,當眾檢查投標(或報價)文件的密封情況并由供應商代表簽字確認后方能開啟投標(或報價)文件。
      5、公開唱標。唱標員按照事先確定的順序依次對供應商所報項目名稱、數量、品牌型號及價格、服務等進行唱標,有分項報價的還需分項唱標,同時應運用多媒體進行演示。
      6、公證開標過程和結果。唱標結束后,應由公證員對唱標過程和結果進行現場公證。然后,評審小組成員進入評審會場,評審會場應確保與供應商及其他無關人員相互分離。
      7、提出回避建議。主持人在會議開始之前,應首先建議與本次采購活動有利害關系的人員進行回避,同時征求與會人員的意見,無異議后,主持人宣布會議開始。
      8、宣布會議紀律、評審原則(或方法)和注意事項。評審原則應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擇優、效率”的原則。
      9、審閱投標(或報價)文件。審閱投標(或報價)文件應在評審會場進行。評審小組首先對投標(或報價)文件中的有關內容進行審閱,在供應商的資質、方案的可靠性、價格、產品性能等方面是否符合采購文件的要求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10、詢標(或談判)。詢標(或談判)時,評審小組應單獨與每一位供應商就有關問題進行質詢(或談判),但不得對投標(或報價)文件內容進行實質性更改。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時,談判小組可以就報價、技術等方面與供應商進行多輪談判。供應商必須對評委所提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進行澄清或承諾,澄清或承諾的內容將構成投標(或報價)文件的一部分。所有詢標(或談判)內容應實行保密,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透露給其他供應商和無關人員。
      11、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詢標(或談判)結束后,評委應結合投標(報價)文件內容和供應商的承諾進行綜合評審。評審小組成員應根據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獨立、客觀、公正地提出書面專家評審意見,意見不一致時,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
在特殊情況下,評審小組可向采購單位推薦一至三名供應商作為中標(或成交)候選人,并標明順序。采購單位應當確定評審小組推薦的第一中標候選人為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當第一候選人因不可抗力或本身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采購單位才可以選擇第二中標候選人,如第二中標候選人有上述情形,則以此類推。
      12、出具評審報告。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確定以后,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根據評審過程、專家意見和結果等情況出具評審報告,評審報告應對供應商情況、評審過程、中標(成交)或未中標(成交)原因等進行詳細地描述。
      13、宣布中標(或成交)供應商。評審結束后,所有與會人員在場,主持人宣布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名單,評審會議結束。
      (八)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及時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未中標(或成交)的供應商也應采取適當方式使其獲知評審結果。中標(或成交)通知書在發出前,應先送采購單位和市采購辦確認并加蓋公章后有效。
      (九)組織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或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組織采購單位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按有關規定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一式六份,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送兩份到市采購辦備案。
      (十)采購項目驗收。采購單位或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監理檢測機構參與監理和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檔案管理。集中采購機構對所有的政府采購資料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集中采購機構應對以下主要文書資料分類存檔,同時備齊完整的一套報市采購辦備案:
      1、政府采購項目委托協議書;
      2、采購文件及刊登的招標公告;
      3、投標(或報價)供應商簽到表、開標一覽表、開標主持人、監標人、唱標人、公證員簽字的開標記錄;
      4、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的投標(或報價)書;
      5、評標專家簽到表、評標記錄、評分表、專家評審意見和評審報告;
      6、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7、商務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或競爭性談判采購的記錄;
      8、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報告;
      9、其他應當保存的文本資料。
      第十二條 質疑與投訴。 供應商對采購活動有異議的,可以在采購會議結束3日之內向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在7日內作出答復,答復不滿意的,供應商可以向市采購辦投訴。
      第十三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隨時接受市采購辦的監督、管理和調查,并在工作中給予配合。
      第十四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對其工作人員要定期加強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按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辦法進行處罰。


第五章  收費規定

      第十六條 投標(或報價)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收?。?BR>      (一)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向投標(或報價)供應商收取投標(或報價)保證金,金額一般不超過投標(或報價)標的總金額的2%。履約保證金由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繳納,一般為合同總金額的10%。投標(或報價)供應商中標后,其投標(或報價)保證金可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在代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繳清。
      (二)投標(或報價)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具體收取比例,由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在不超過上述比例的前提下,靈活掌握。
(三)如無違約違規行為,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方式,向投標(或報價)供應商退還投標(或報價)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
      第十七條 采購文件制作費的收取。采購文件發售價格應充分考慮政府采購的公益性,不宜過高,國內采購一般每份不得超過300元人民幣。
      第十八條 代理服務費的收取。為體現政府采購的公益性,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在組織集中采購活動時,不再向委托人或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收取中標服務費。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接受項目委托后,應編制《政府采購代理業務費用預算表》,報市采購辦審核。采購活動結束后,由財政部門統一核撥。
      第六章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年審、分立、撤銷、停業及處理
      第十九條 市采購辦每年對集中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年審,對不符合條件的,將撤消其業務代理資格。
      第二十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經批準分立、撤銷或合并時,應書面報告市采購辦,并辦理有關變更和注銷手續。因故宣告解散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集中采購代理業務時,應書面報告市采購辦,并交回《煙臺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采購辦根據其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取消集中采購代理業務或罰款等處罰。給采購單位、供應商或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同時承擔賠償責任。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如構成犯罪的,則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騙取集中采購業務代理資格的;
      (二)偽造、涂改、出租或轉讓《煙臺市政府采購集中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
      (三)變更或者終止政府采購代理業務,不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的;
      (四)未經委托,超出代理權限自行承攬屬于政府采購目錄規定范圍內政府采購業務的;
      (五)與供應商違規串通,泄露招標秘密,虛假招標的;
      (六)拒絕財政、監察和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或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登記備案的;
      (七)其他違反政府采購法規和規章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煙臺市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確認及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煙臺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pre id="njdk2"><sup id="njdk2"></sup></pre>
    <label id="njdk2"><kbd id="njdk2"></kbd></label>
      • <pre id="njdk2"><nav id="njdk2"></nav></pre>

        <span id="njdk2"><input id="njdk2"><em id="njdk2"></em></input></span>
        主站蜘蛛池模板: 武乡县| 福贡县| 神农架林区| 灵山县| 克山县| 巴青县| 武邑县| 广灵县| 江安县| 博野县| 松潘县| 黑龙江省| 石楼县| 彭泽县| 繁昌县| 龙岩市| 陈巴尔虎旗| 修文县| 额尔古纳市| 唐海县| 裕民县| 卢龙县| 泽库县| 北宁市| 上栗县| 巴林右旗| 沙河市| 体育| 龙门县| 云霄县| 华阴市| 女性| 琼海市| 宜兰县| 秀山| 宁津县| 苏尼特右旗| 仪陇县| 肃宁县| 泗阳县| 融水|

      • <i id="fyaba"><del id="fyaba"><div id="fyaba"></div></de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