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虧平衡分析
一、盈虧平衡分析的定義
1.盈虧平衡分析的定義和分類
盈虧平衡分析:是在一定市場和經營管理條件下,根據達到設計能力時的成本費用與收入數據,通過求取盈虧平衡點,研究分析成本費用與收入平衡關系的一種方法。
分類:線性盈虧平衡分析和非線性盈虧平衡分析。
注意:投資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中一般僅進行線性盈虧平衡分析。
2.盈虧平衡點的定義和表達
盈虧平衡點(BEP):企業盈利與虧損的轉折點,這一點上,銷售收入(扣除銷售稅金與附加)等于總成本費用,剛好盈虧平衡。
盈虧平衡點的表達形式有多種,可以用產量、產品售價、單位可變成本和年總固定成本等絕對量表示,也可以用某些相對值表示。
注意:投資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中最常用的是以產量和生產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虧平衡點,也有采用產品售價表示的盈虧平衡點。
二、盈虧平衡分析的作用
通過盈虧平衡分析可以找出盈虧平衡點,考察企業(或項目)對產出品變化的適應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用產量和生產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虧平衡點越低,表明企業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的能力越大,抗風險能力越強;用產品售價表示的盈虧平衡點越低,表明企業適應市場價格下降的能力越大,抗風險能力越強。
注意:盈虧平衡分析只適宜在財務分析中應用。
三、線性盈虧平衡分析的條件
(1)產量等于銷售量,即當年生產的產品(扣除自用量)當年銷售出去。
(2)產量變化,單位可變成本不變,從而總成本費用是產量的線性函數。
(3)產量變化,產品售價不變,從而銷售收入是銷售量的線性函數。
(4)只生產單一產品,或者生產多種產品,但可以換算為單一產品計算,也即不同產品負荷率的變化是一致的。
四、盈虧平衡分析計算方法
1.BEP(生產能力利用率)
=年總固定成本/(年銷售收入-年總可變成本-年銷售稅金與附)×100%
2.BEP(產量)
=年總固定成本/(單位產品價格-單位產品可變成本-單位產品銷售稅金與附加)
=BEP(生產能力利用率)×設計生產能力
3.BEP(產品售價)
=(年總固定成本/設計生產能力)+單位產品可變成本+單位產品銷售稅金與附加
公式推導:
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及附加=總成本費用=固定成本+可變成本
產量×(單位產品價格-單位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固定成本+產量×單位產品可變成本
因此:
BEP(產量)=年總固定成本/(單位產品價格-單位產品可變成本-單位產品銷售稅金與附加)
BEP(產量)=BEP(生產能力利用率)×設計生產能力
BEP(生產能力利用率)=年總固定成本/(年銷售收入-年總可變成本-年銷售稅金與附)×100%
注意:年銷售稅金及附加如采用含稅價格計算,應再減去年增值稅;單位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如采用含稅價格計算,應再減去單位產品增值稅。
盈虧平衡分析注意要點
(1)盈虧平衡點應按項目達產年份的數據計算,不能按計算期內的平均值計算;
由于盈虧平衡點表示的是在相對于設計能力下,達到多少產量或負荷率多少才能達到盈虧平衡,或為保持盈虧平衡最低價格是多少。
(2)當計算期內各年數值不同時,最好按還款期間和還完借款以后的年份分別計算;
注意:一般而言,最好選擇還款期間的第一個達產年和還完借款以后的年份分別計算,以便分別給出最高的盈虧平衡點和最低的盈虧平衡點。
1.盈虧平衡分析的定義和分類
盈虧平衡分析:是在一定市場和經營管理條件下,根據達到設計能力時的成本費用與收入數據,通過求取盈虧平衡點,研究分析成本費用與收入平衡關系的一種方法。
分類:線性盈虧平衡分析和非線性盈虧平衡分析。
注意:投資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中一般僅進行線性盈虧平衡分析。
2.盈虧平衡點的定義和表達
盈虧平衡點(BEP):企業盈利與虧損的轉折點,這一點上,銷售收入(扣除銷售稅金與附加)等于總成本費用,剛好盈虧平衡。
盈虧平衡點的表達形式有多種,可以用產量、產品售價、單位可變成本和年總固定成本等絕對量表示,也可以用某些相對值表示。
注意:投資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中最常用的是以產量和生產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虧平衡點,也有采用產品售價表示的盈虧平衡點。
二、盈虧平衡分析的作用
通過盈虧平衡分析可以找出盈虧平衡點,考察企業(或項目)對產出品變化的適應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用產量和生產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虧平衡點越低,表明企業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的能力越大,抗風險能力越強;用產品售價表示的盈虧平衡點越低,表明企業適應市場價格下降的能力越大,抗風險能力越強。
注意:盈虧平衡分析只適宜在財務分析中應用。
三、線性盈虧平衡分析的條件
(1)產量等于銷售量,即當年生產的產品(扣除自用量)當年銷售出去。
(2)產量變化,單位可變成本不變,從而總成本費用是產量的線性函數。
(3)產量變化,產品售價不變,從而銷售收入是銷售量的線性函數。
(4)只生產單一產品,或者生產多種產品,但可以換算為單一產品計算,也即不同產品負荷率的變化是一致的。
四、盈虧平衡分析計算方法
1.BEP(生產能力利用率)
=年總固定成本/(年銷售收入-年總可變成本-年銷售稅金與附)×100%
2.BEP(產量)
=年總固定成本/(單位產品價格-單位產品可變成本-單位產品銷售稅金與附加)
=BEP(生產能力利用率)×設計生產能力
3.BEP(產品售價)
=(年總固定成本/設計生產能力)+單位產品可變成本+單位產品銷售稅金與附加
公式推導:
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及附加=總成本費用=固定成本+可變成本
產量×(單位產品價格-單位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固定成本+產量×單位產品可變成本
因此:
BEP(產量)=年總固定成本/(單位產品價格-單位產品可變成本-單位產品銷售稅金與附加)
BEP(產量)=BEP(生產能力利用率)×設計生產能力
BEP(生產能力利用率)=年總固定成本/(年銷售收入-年總可變成本-年銷售稅金與附)×100%
注意:年銷售稅金及附加如采用含稅價格計算,應再減去年增值稅;單位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如采用含稅價格計算,應再減去單位產品增值稅。
盈虧平衡分析注意要點
(1)盈虧平衡點應按項目達產年份的數據計算,不能按計算期內的平均值計算;
由于盈虧平衡點表示的是在相對于設計能力下,達到多少產量或負荷率多少才能達到盈虧平衡,或為保持盈虧平衡最低價格是多少。
(2)當計算期內各年數值不同時,最好按還款期間和還完借款以后的年份分別計算;
注意:一般而言,最好選擇還款期間的第一個達產年和還完借款以后的年份分別計算,以便分別給出最高的盈虧平衡點和最低的盈虧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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