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招標程序都有哪些?
政府采購的招標程序一般為: 1、采購人編制計劃,報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審核; 2、采購辦與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委托手續,確定招標方式; 3、進行市場調查,與采購人確認采購項目后,編制招標文件。 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 5、出售招標文件,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 6、接受投標人標書; 7、在公告或邀請函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 8、由評標委員對投標文件評標; 9、依據評標原則及程序確定中標人; 10、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 11、組織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 12、進行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解決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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