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山 東 省 建 設 廳 文 件
魯價費發〔2007〕205號
魯價費發〔2007〕205號
關于繼續執行新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物價局、建委(建設局):
省物價局、省建設廳《關于新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04]239號)試行一年來,各地反映較好。為維護建設市場秩序,促進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決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和其他相關事宜仍按魯價費發[2004]239號文件規定執行。
省物價局、省建設廳《關于新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04]239號)試行一年來,各地反映較好。為維護建設市場秩序,促進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決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和其他相關事宜仍按魯價費發[2004]239號文件規定執行。
附表:
山東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編制等計價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單位:萬元 ‰
序號 |
咨詢項目 |
收費基數 |
工程類型 |
≤100部分 |
≤1000部分 |
≤2000部分 |
≤5000部分 |
>5000部分 | |||
一 |
工程預算、結算、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 |
建安工程造價 |
建筑工程 |
5.4 |
5.0 |
4.7 |
4.3 |
3.6 | |||
安裝工程 |
6.4 |
6.0 |
5.7 |
5.3 |
4.6 | ||||||
二 |
工程預算、結算、招標標底、投標
報價的審核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
(一)+(二) |
(一) |
核增、減額5%以下(含) |
送審工程造價 |
建筑工程 |
5.4 |
5.0 |
4.7 |
4.3 |
3.6 | |
安裝工程 |
6.4 |
6.0 |
5.7 |
5.3 |
4.6 | ||||||
(二) |
核增、減額5%以上 |
按核增、減額5%以上的額度收取(%) |
5
| ||||||||
三 |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編制或審核 |
建安工程造價 |
建筑工程 |
4.0 |
3.7 |
3.5 |
3.2 |
2.7 | |||
安裝工程 |
4.8 |
4.5 |
4.2 |
4.0 |
3.4 | ||||||
四 |
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含預結算) |
建安工程造價 |
|
10 |
8 |
7 |
6 |
5 | |||
五 |
鋼筋及預埋件計算 |
實際噸數 |
12元/噸 | ||||||||
六 |
竣工決算編制 |
建設項目總費用 |
|
1.6 |
1.3 |
0.8 |
0.5 |
0.3 | |||
七 |
竣工決算審核 |
建設項目總費用 |
|
1.0 |
0.6 |
0.3 |
0.2 |
0.1 | |||
八
|
計時收費 |
注冊造價工程師 |
200元/人?工作小時 | ||||||||
省工程造價高級資格專業人員 |
160元/人?工作小時 | ||||||||||
省工程造價中級資格專業人員 |
100元/人?工作小時 | ||||||||||
省工程造價初級資格專業人員 |
40元/人?工作小時 | ||||||||||
特殊專業技術人員 |
由雙方協議商定 | ||||||||||
注:一、工程造價審核,其各項核增、核減金額相抵后最終差額不超過5%的,咨詢服務費由委托單位支付;最終差額超過5%的,超過部分由原工程造價編制單位支付。咨詢單位的審核結論要將核增核減各項金額依據書面通知委托單位和原工程造價編制單位。其他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服務費一律由委托單位支付。
二、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按本收費標準計費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計費。計時收費按耗用工時計費。
三、本收費標準中的“建筑工程”系指土建工程及配套的裝飾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裝工程”系指專項安裝、二次裝飾、房屋修繕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
四、進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編制或審核咨詢服務時,工程設有標底的,以標底價作為收費基數;沒有標底的,以招標工程中標價或非招標工程承發包合同價作為收費基數。
五、承接工程預算、結算、招標標底、投標報價以及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或審核和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咨詢項目時,不包括鋼筋及各種規格、型號預埋件重量的計算,計算鋼筋及各種規格、型號預埋件的計費單位為元/噸。
六、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服務內容包括:
1)確定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制定控制實施細則;
2)參加與造價控制有關的會議;
3)根據工程進度編制工程用款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完成工作量月報表,并提供當月付款建議書,經業主同意后作為支付當月進度款的依據;
4)及時核定分階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結算;
5)協助業主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及時向業主提供造價控制動態分析報告;
6)承發包雙方提出工程索賠時,為業主提供咨詢意見;
7)會同業主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提供結算報告書;
8)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其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