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繼續執行新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魯價費發〔2007〕205號
各市物價局、建委(建設局):
省物價局、省建設廳《關于新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04]239號)試行一年來,各地反映較好。為維護建設市場秩序,促進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決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和其他相關事宜仍按魯價費發[2004]239號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山東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編制等計價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